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,然后将打工者害死在矿井下,再作为家属向矿主索赔……各地相继出现的现实版“盲井”事件,震动全国。我省(云南)也出现两起。而这些案件的犯罪分子大都来自四川雷波县。
8日,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一起杀人骗赔案作出一审宣判:雷波县人号某等5人杀害29岁小伙并骗赔,构成故意杀人罪,判处号某死刑,其余4人一人获死缓,一人获无期徒刑,另两人获刑15年。
密谋
骗工 整死 拿“赔偿”
2010年5月,四川雷波县人号某与一名29岁小伙子(身份至今不明)在昭通火车站相识,见小伙子沉默寡言,老实巴交,号某便相约其一起打工,在找活做的过程中与老乡明某相遇,后来号某电话联系了他的一个远方侄子——同是雷波人的黄某也到云南打工。
8月,黄某到宣威市与号某、明某碰头,黄某同时还带来了两个老乡杨某、沈某。55岁的号某觉得打工做活钱来得太慢,提出要做一笔“大买卖”:将打工小伙冒充其长子带到矿山做工,将其整死后伪造一个矿难事故现场,然后骗取高额赔偿金。5个雷波老乡开始商议,如何实施这个罪恶的“赚钱计划”。
5个人都会讲彝族话,所以一路来即使5人交头接耳,那个可怜的打工小伙在旁也毫不知情,满心欢喜跟着这些 “热情”的大哥们寻找活计。5人商议后最后决定:由熟悉矿工活计的明某和黄某联系矿山做工,事成后带户口本冒充死者父亲的号某可多分1.5万元,动手的明某可多分1万元,剩余的平分。
作案
棒打 石砸 放炮炸
2010年9月7日,5人带着打工小伙从昆明来到沧源县芒回煤矿开始打工。
9月21日下午,5人和打工小伙在煤矿5号平洞内打炮眼。趁打工小伙低头装炸药之时,明某先用一根木棒猛击小伙子的头部,小伙应声倒下。见其还在动弹,黄某将小伙的手按住,杨某和沈某先后用石块砸向其胸部。此时的小伙子已经是奄奄一息,明某等4人将他放置到炮眼处,扭动放炮器将其炸死。
在此过程中,号某一直负责望风。爆炸事故后,5人向芒回煤矿谎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,号某冒充被害小伙的父亲向芒回煤矿提出赔偿要求。经过商谈,与芒回煤矿达成一次性赔付24.6万元的口头赔偿协议。
为避免事情败露,号某提出按彝族风俗尽快将“儿子”火化,在法医进行尸检后,尸体进行了火化处理。9月23日,沧源芒回煤矿负责人发觉这起事故有蹊跷后报警,同日,正在接受事故调查的5人被公安机关抓获。后公安机关尸检报告出来,证明死者是因胸部受到暴力损伤后,处于严重缺氧窒息状态再被炸碎头颅死亡。
审判
一人死刑、一人死缓
近日,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号某等5人杀人骗财案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号某、明某、黄某、杨某、沈某无视国家法律,以非法谋利为动机,使用暴力、爆炸手段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在共同犯罪中,被告人号某、明某是主犯,号某还是主谋者,应对其所组织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罪责。被告人明某有自首情节,可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黄某、沈某、杨某起次要作用,是从犯,依法应当从轻处罚。
据此,临沧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号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判处被告人明某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判处被告人黄某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判处被告人杨某、沈某有期徒刑各15年。
宣判后,明某认罪服判,号某、杨某、沈某不服,向省高院提出上诉,目前,本案在上诉期内。
我们该用什么表情?
愤怒
黑色产业
正当号某等人落网后,全国多地又爆出数十起“杀害智障人员骗赔”案件,犯罪嫌疑人主要来自四川省雷波县。
今年5月16日,云南彝良县荞山乡黄木组大兴煤矿技改井发生一起爆炸事故,造成两人死亡,其中一名死者叫“杨石格”。煤矿赔偿死者家属120余万元,而警方调查发现,此案系周兴书、卢秀平、杨石格等人利用智障人员冒充杨石格,并将智障人员在作业时炸死,然后骗取善后赔偿款。6月23日,杨石格在老家雷波县落网。